羊城晚報記者劉雲
  廣東放生協會常務副會長、秘書長張健生說,盲目放生無異於給社會添亂。
  昨晚,因中秋之夜廣州小雨淋濕了游興的街坊,乘著皎潔的月光,來到一些景區和公園放生。記者在越秀公園看到,依據公園管理處規定,街坊不允許攜帶寵物入內,也禁止游客放生。但是越秀公園一名保潔阿姨告訴記者,雖然有這樣的規定,她也曾發現有人來公園放生動物,但基本都是些魚類或者烏龜,未曾見過放生蛇類等危險動物。
  記者隨機採訪了20名街坊,其中有兩位表示曾經在白雲山寺廟後山放生兔子。記者致電白雲山景區管理局,得到這樣的回覆:白雲山上的能仁寺設有放生池。但是放生管理辦法明確標明“放生活動需要經過多重審核,對於動物的種類也有嚴格的指引”。魚類、兔子和鳥類可以放生,但蛇、蜥蜴之類的危險動物是禁止放生的,一旦被管理處抓住將給予口頭警告或沒收動物,不過沒有處罰措施。
  記者翻閱資料發現,2012年底,曾有人在廣州大學城中環路放生蛇類,導致中大和廣外的學生人心惶惶。
  放生本是善意行為,每年廣州市野生動物放生數量很大,特別是在農曆初一、十五。然而,我國與放生有關的法律法規少之又少,市民行為缺乏明確指引。更有一些不法分子打著放生的幌子,借助野生動物買賣進行牟利。
  對於什麼是科學的放生?廣東放生協會提醒:放生的物種、放生的地域都需要考究。盲目放生除了容易造成殺生外,還給社會造成負擔。需要特別註意的是:放生時應遠離居民聚居區,將地點選擇野外,分量分地進行放生。
  劉雲  (原標題:盲目放生 實為添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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