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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戴佳
  本報北京9月26日電(記者戴佳) 記者今天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瞭解到,日前,廣西壯族自治區檢察院決定,依法對廣西壯族自治區防城港市政協原副主席黃福明(副廳級)涉嫌受賄犯罪立案偵查,並採取強制措施。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。  (原標題:廣西自治區檢察院依法決定對黃福明立案偵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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